学院通知

【资助】我院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5-23   点击:[]

我院2021年相关毕业生: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岗位核查工作,根据学校2023年5月15日发布的《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请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提供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报送材料(学生截止报送时间5月29日,以学院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附件1)一份;

2.有工作变动的情况,需提交《工作变动情况说明》(附件2)一份;

3.贷款代偿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附件3)。

(二)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

递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填写《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4),并将所有材料打包,以“学号+姓名+-2021年毕业生第二次核岗”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29873735@qq.com

(三)利息申请说明

1.贷款代偿的同学可申请利息补偿。需要利息补偿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在6月1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指中行贷款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中行贷款毕业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二、快递信息

为了更好的方便各位同学,可以快递提交学院,相关信息如下:

收件人姓名:熊老师

收件人电话:17781101017(寄出后请短信告知)

收件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犀安路999号西南交大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

收件人邮编:611756

建议快递寄出时,短信告知。(提示:学院收到快递后,会第一时间审核材料,建议尽快提交如果发现有问题方可有时间完善)

三、重要提示

1.保证自己的银行卡号正确,不能为信用卡,

2.工作联系QQ群,群号1027893827,联系电话:028-66367679。

请一定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避免因材料不合要求错过本次办理。

学校通知链接: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jhicb312-jj52-e15b-i3cj-jjc3eeabcihi.shtml

力航学工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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